10月20日,山东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恶性案件作出一审判决,因被告刘某奇因幻听行凶致邻居两死一伤,法院依法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,并剥夺其终身政治权利。在法庭上,受害人之一刘某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,虽然法院的判决符合他们的期望,但无法弥补对他们家庭造成的伤害。根据判决书的内容,案件的经过是在2025年10月23日晚间,被告刘某奇因受到幻听的影响,误认为同村的戏班演出人员在侮辱其母,因而前往现场质问并与戏班的主持人发生争执。随后,刘某得知刘某奇与演出人员争执后,叫上刘某华和刘某一起前往现场。双方在小巷中相遇并起了争吵,刘某奇却掏出随身携带的尖刀,连续刺向刘某华、刘某和刘某,使得刘某华、刘某当场死亡,刘某则受了轻伤。虽然在作案时,刘某奇被诊断为精神分裂症,并具有限定的刑事责任能力,但法院判决认为其主观上仍然有明显的杀人故意。经过调查,法庭发现刘某奇因幻听曾与他人发生多次冲突,且在案发当晚他携带尖刀前往演出现场,主动引发争端,这不能简单地看作是由于民间矛盾导致。此外,刘某奇用尖刀刺击受害者的重要部位,导致两人当场死亡并使另一人受伤,显示出他的犯罪手段极其残忍,情节恶劣,后果严重,给社会带来了极大的潜在危险。尽管刘某奇在本案中具有限定责任能力,并有自首和部分赔偿等情节,但法院最终认为不应对其从轻处罚。最终,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刘某奇犯故意杀人罪,判处死刑并剥夺其终身政治权利,同时要求其赔偿受害人家属相应的经济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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